1、客戶常問:我的OBU為何不能開戶?原因很簡單:當金融機構確實落實「反洗錢」與「防杜人頭帳戶」時,銀行犯不著承擔開戶的風險;如果又從未與該分行往來交易。

2、以下摘錄常見被拒絕開戶的理由;

2.聯絡地址或電話:
(1)客戶無固定居住所;或填寫資料時,文字刻意草寫、潦亂或不清。
(2)留存地址與分行相距過遠,又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
(3)不提供一般市內電話號碼,只願留存行動電話號碼。

4.開戶時之異常舉止:
(2)開戶時由多人陪同,並由陪同人員代填資料;或填寫開戶資料時,須詢問陪同人員或看小抄。原來是我害的。
(3)對於行員詢問開戶相關問題時,須由陪同人員代答或回答得吞吞吐吐。又是我。
(4)辦理開戶時,銀行門口有可疑人士在外等候或一直打電話詢問。
(7)接近三點半來行辦理開戶,表示趕時間,不斷催促經辦趕快辦好;於營業廳內態度高傲,易發怒口氣差。

5.申請存款相關服務性業務時之異常舉止:
(1)表示急需申請電話語音銀行、網路銀行等業務,但對自動化服務功能與用途不甚瞭解,或與其年齡、職業、身分顯不相當。
(2)當天同時約定數個第三人轉帳帳號(拿紙條抄寫轉入帳號),經辦問其原因又無法解釋清楚,且不認識對方帳戶持有人。

所報修正「防杜人頭帳戶範本」一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修正後轉知會員機構辦理,請查照。

受文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銀局(法)字第103001646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所報修正「防杜人頭帳戶範本」一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二修正後轉知會員機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復貴會103年6月5日全一字第1031001306A號函。
二、 有關一、臨櫃面(三)3.將「開戶雙重身分證明文件審核與留存」修正為「開戶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查核」一節,為免本項文字修正後造成銀行誤認第一身分證明文件已無須留存,惠請將該項文字修正為「開戶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查核,並留存第一身分證明文件」。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紀珠)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

BB-1030016467防杜人頭帳戶範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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