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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大陸關於房產投資的法規限制與建設項目審批流程:http://www.obu.com.tw/03-flow5.php

 

現階段大陸對外資從事房產開發項目,必須針對限制條件個案審酌。

 

我們常遇到的問題是;台商對官方部門的協助過渡放大;其實,任何一個土地開發案,必定有某種程度的官方支持;可視開發案子的大小,有可能是街道的招商辦、區級的招商單位、縣市的招商部門等,來作為此開發案的窗口。相對的,在開發案的協助上,也只能協助到同級的部門,超過的層級,就必須自行想方法去解決。

 

而依照法規,外資的房產〝投資公司〞的審批權限在北京商務部,除非這個開發案是中國國家所主持的開發項目,不然,光是投資公司的設立,就是問題。

 

 

登陸開發房產 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1.07.08 09:02 am

 

內政部決定刪除現行不動產開發業赴大陸投資房地產、個案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規定。這項鬆綁有助國內業者在大陸競標房地產開發大案,搶食更多「十二五規劃」商機。

 

放寬房地產業者赴大陸投資,遠雄、華固、鄉林等已登陸建商可望受惠,包括長虹、冠德、全坤建等業者將加快大陸布局,帶動一波登陸潮。

 

經建會昨(7)日舉行財經法規鬆綁跨部會會議,在國內建商長期遊說下,內政部同意放寬現行赴大陸投資房地產「不動產開發業受理審查原則」,將刪除個案投資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限制;經濟部說,願意配合修訂。預計放寬措施近期可公告。

 

目前政府對建商赴大陸開發不動產,一共有三道管制,一是一般性總量管制,上市櫃公司赴大陸投資,不得超過淨值六成;二是全體不動產行業赴大陸投資總額,一年不得超過新台幣500億元;第三是建商個案投資不超過5,000萬美元。

 

內政部同意刪除第三道管制後,國內建商將有機會在大陸拿到大型開發案。目前經濟部已核准遠雄、鄉林、國泰、基泰等建商登陸,總投資金額超過6.5億美元。遠雄、國泰都曾以個案5,000萬美元上限,向經濟部申請赴大陸投資。

 

官員表示,國內建商最常向政府抱怨的是個案投資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縮限國內業者在大陸拿到大案機會,加上近期人民幣匯率猛升,業者原本可投資額度,一下子就被吃掉。

 

據瞭解,內政部此項修法,已獲經濟部和陸委會首肯,具體實施時間須待經濟部投審會修改並公告現行赴大陸投資辦法。

 

官員說,經濟部每三個月或半年都會逐批公告鬆綁登陸規定,「這次相信不會拖太久」。

赴大陸投資不動產開發

 

【2011/07/08 經濟日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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