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則新聞:〝企業發人民幣債券「繞路」節稅〞內容有錯。透過BVI或Cayman發行人民幣債券,大陸預提所得稅率應為10%。
聯合新聞網隨後刊出修正稿:台灣企業發人民幣債稅務宜規劃。這則新聞內容正確。
第二則新聞:〝企業發人民幣債券「繞路」節稅〞內容有錯。透過BVI或Cayman發行人民幣債券,大陸預提所得稅率應為10%。
聯合新聞網隨後刊出修正稿:台灣企業發人民幣債稅務宜規劃。這則新聞內容正確。
內文所提及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得,我想瞭解它的意旨,經查詢承辦機關,此部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得係指金融機構,一般企業無OBU所得!…呵呵。
其實,一般企業是有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得的。→可查財政部所發「金融機構個人客戶海外所得依最低稅負制申報課稅問題之探討」。
常有人問?為何OBU查稅不多?我覺得很大原因在於;稽徵機關中,除專責稽徵海外所得人員較為熟悉外,不是每各部門都很清楚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