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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報載新聞要點如下;

1、透過模里西斯境外公司收賄15億元。以這樣的操作架構來看,OBU帳戶僅僅幫忙節省一點孳息稅金;

2、相關金融機構缺失部分:陳嫌透過多個人頭帳戶大量提領現金,金融機構承辦人員是否有依照洗錢防制法研判事由並通報主管機關?報載陳嫌有意透過銀行行員洗錢到國外,若為真,行員即違反規定;

3、主張現金來源是出售土地所得,必須舉證土地交易登記與交易金額必須要能相符;

4、近年來有多個涉及境外公司的案例,所以常有客戶問:境外公司是不是沒用了?該不會真有人認為,境外公司資料保密的意思是代表,有違法行為也不會被調查吧。

5、模里西斯公司每年需向agent 提交公司財報。此案例之財務資料應申報不實。

6、財務管理或稅務規劃的書本常寫,規劃成本約為資金的10%;近年來,因為國際租稅環境變化、租稅政策與金融操作法規趨嚴,海外同業分享其成本約提高佔總金額的12~15%。

涉索回扣…南港輪胎協理家 搜出2億現金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2014.07.17 04:09 am

南港輪胎公司陳姓協理被檢舉利用辦理採購業務機會,向原料貿易商索取採購回扣,檢警昨天在陳家搜出約兩億元現金,懷疑這些錢都是回扣贓款。陳與妻子昨晚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和背信等罪嫌移送檢方複訊後聲押,裝箱查扣的現金今天才拆封清點。

「一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官警形容,兩億多元都放在陳的臥室櫥櫃,全是千元和兩千元大鈔;有些用塑膠袋包裹後塞進行李箱,有的整齊放在紙盒內;警方以四個大型水果紙箱和三個行李箱才裝下這些錢載走。

向刑事局檢舉的是南港輪胎新任董事長江慶興;他今年三月從台北市警局後勤科長退休,甫掌舵南港輪胎就火速斬內賊立威。警方調查,陳嫌在南港輪胎公司服務卅六年,但能長期獨攬採購業務,收受「天價」回扣,不排除還有其他共犯掩護。

陳姓協理(六十四歲)在警詢時否認收回扣,聲稱家中現金都是賣土地所得,陳妻(六十一歲)則推說不知道;不過警方根據十多家原料商的供詞推估,陳收回扣十七年,回扣總額恐怕超過十五億元。

江慶興今年五月向刑事局報案,指南港輪胎疑有「老臣」長期收回扣,造成公司採購成本增加,連帶拖垮公司競爭力。刑事局偵七大隊調查發現,任職南港輪胎資材部陳姓協理長期獨攬採購製造輪胎天然膠原料業務,涉有重嫌。

警方找到某原料商,業者承認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付回扣給陳,分別匯到指定的國內帳戶和陳妻設在模里西斯境外公司美元帳戶;且原本每公噸只付七美金,後來硬漲到四十美金。

警方發現這家業者就付出兩億多元回扣,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清查陳的資金流向,陸續找到疑付回扣的十多家原料商;日前陳突然大量提領現金,檢警懷疑他企圖將錢洗到海外,昨天由檢察官徐則賢帶隊搜索陳的辦公室和住處,查獲現金和相關帳戶資料。

【2014/07/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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