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的金融報告中真的有寫〝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剛性兌付,順應基礎資產風險的釋放,讓一些違約事件在市場的自發作用下‘自然發生’〞,我怕一旦放手違約,因此會對大陸的金融市場引起漣漪擴散效應。

 

人行:有序打破剛性兌付 讓違約自然發生
作者 李德尚玉 來源: 一財網 時間 : 2014-04-30 05:51

人行表示,剛性兌付導致理財產品的風險和收益不匹配,誘發投資者資產配置不合理調整,抬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引發了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動。

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剛性兌付,順應基礎資產風險的釋放,讓一些違約事件在市場的自發作用下‘自然發生’。”人行日前表示。

在4月29日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中,人行表示,近年來,銀行、信託、證券等各類理財產品快速發展,剛性兌付現象日益凸顯,扭曲市場紀律,干擾資源配置方式,增加了金融體系的整體風險,引發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

報告稱,截至2013年末,67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計畫規模達10.9萬億元,同比增長46%。從運營情況看,部分信託公司經營方式比較粗放,風險管控不完善,問題信託產品風險事件有所增多,一些問題產品存在“剛性兌付”。

截至2013年末,銀行業理財產品餘額9.5萬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8萬億元。報告表示,理財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全社會的投融資需求,但也蘊藏一定風險。一是“剛性兌付”現象有悖於“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原則,不僅助長了道德風險,也抬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引發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動。二是一些產品投向限制性行業和領域,規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金融監管。三是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同類理財產品缺乏統一的監管標準,容易形成監管套利。

“剛性兌付”是指當理財資金出現風險、產品可能違約或達不到預期收益時,作為發行方或管道方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保險機構等為維護自身聲譽,通過尋求協力廠商機構接盤、用自有資金先行墊款、給予投資者價值補償等方式保證理財產品本金和收益的兌付。

人行表示,剛性兌付導致理財產品的風險和收益不匹配,誘發投資者資產配置不合理調整,抬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引發了資金在不同市場間的 不合理配置和流動。資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財和非標準化債權產品,商業銀行的存款流失,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和保險行業的資金被擠出。市場無風險利率上升, 也造成藍籌股市盈率下降,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低迷。

由於長期以來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較少被打破,一些 理財投資者的風險承擔意願遠低於股票、外匯、基金投資人,過於追求收益,不願自擔風險,如果不能按照預期兌付,可能擁堵機構網點,要求機構償付資金,形成 社會不穩定因素。而金融機構一旦存在協力廠商兜底或介入的預期,為吸引投資者,也會忽視項目的風險,優先選擇收益高的專案,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薄弱。高收 益的理財產品往往投向地方融資平臺和房地產等調控領域,並通過資金擠出效應等管道,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報告提出,為促進我國理財市場的健康發展,完善信用風險在定價中的作用,減少道德風險,強化市場紀律約束,應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 剛性兌付,順應基礎資產風險的釋放,讓一些違約事件在市場的自發作用下“自然發生”。增強投資者對於理財產品的風險意識,樹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 念。當理財產品出現兌付風險時,應合理界定理財發行方、管道方和投資者之間的責任和義務,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以此推動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 財”的本質。

(編輯:李燕華)

>>附件檢視: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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