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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八月一日起實施。

2.此項開放,預判將對國內銀行有意推展之個人人民幣存款、投資商品等金融業務帶來影響。

 

 

 

香港開放非香港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摘要:

1.非居民人民幣兌換無每日20,000人民幣之上限。

2.香港居民與非居民間之帳戶互轉不受限制;非居民個人帳戶不得對大陸跨境匯款;此項需要大陸配合開放。

3.非居民個人帳戶人民幣兌換之匯率與香港居民帳戶不同,將由銀行另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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