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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海外所得 稅官3管道盯梢
2010-06-04 01:21 工商時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過往有大筆外匯紀錄的人要注意了!今年開始,海外所得將列入個人最低稅負中,會計師透露,過往有大筆外匯紀錄者,包括有海外匯款回台,是最容易被國稅局盯上的目標;而若在香港擔任顧問領高薪的族群,也是國稅局會鎖定的目標。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的稅基從今年開始上路,明年開始申報,大家好奇的是,國稅局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查到大家的海外所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余仁弘表示,國稅局這次之所以開始課徵海外所得,鎖定的是將大批資產放在海外避稅的高資產族群,因此會特別針對高資產族群下手,包括藝人、名人及富商都是首波鎖定對象。
至於國稅局會怎麼追稅?有匯款紀錄的會是第一首選,原因是以錢追海外資產最方便,不但可以查出匯款金額,還能進而以此筆資料詢問匯款人這筆資金去向,請匯款人提出證明,若是海外投資,就要提出獲利或虧損證明,若是海外置產,也必須提出證明,國稅局進而就會根據這些資料建立檔案,漸進式的逐漸將這些大戶資產作整理歸檔。
若是從海外匯款回台,余仁弘表示,這是直接且容易引起注意的方式,因若國稅局要求,台灣的銀行都須提出國稅局需要的資料,包括匯款人的金額動向,因此從哪一國的銀行匯進來、匯款金額、匯款帳號都一清二楚,要查起海外資產更簡單。
第二個管道是查詢海外上市上櫃公司公開交易資料,例如香港掛牌公司都是公開資訊,所有董監顧問等相關資料都可在上面查到,例如從台灣到香港擔任顧問者、領有高額顧問費用者,就很容易在這裡被揪出來。
第三個管道則是報章雜誌,包括哪些名人、藝人在海外置產,或是到國外演出、演出相關費用,很多媒體都會報導。即使數字不是最正確的,國稅局也會以此追人,要求納稅人提出相關證明。
整體來看,有大額匯款紀錄、包括百萬美元以上匯款者,最好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以備明年海外所得報稅之用,例如海外投資虧損等相關證明。
避免追稅興訟 證明資料要備妥
2010-06-04 01:21 工商時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最近會計師事務所相當忙碌,除了5月報稅季節來臨,忙碌的事還包括明年海外所得開始申報課徵,許多大戶上門求救,詢問自己的海外資產該怎麼處理最好。會計師表示,對於這些擁有高額海外資產的大戶,多半會建議他們誠實以報,並最好備妥相關資料,包括海外資產投資虧損或獲利證明、海外置產的相關資料,若所匯款項非投資,而是其他用途,例如是為發放工資或支付工廠尾款,都要將相關證明留下,以免被國稅局追稅,甚至走上訴訟一途。
會計師表示,報稅後,國稅局若要求納稅人提出證明,納稅人最好就要提出,否則國稅局會依照國稅局認定的方式向納稅人要求補稅,納稅人若不服鬧上法院,就得打訴訟官司,但相關人士透露,民眾訴訟成功機率通常不高,納稅人最好還是要備好相關證明。
會計師透露,國稅局這波海外財產課稅,目的就是要將這些海外資產大戶相關資料建檔,了解他們的資產流向,避免有人將錢放置在海外逃漏稅。因此明年國稅局勢必會趁著納稅人申報海外所得時,要求相關納稅人繳交相關證明,若牽涉到海外金融機構,要申請相關證明可能要花的時間精力更多,因此,民眾若不提前準備,明年未備齊資料,很可能就得依照國稅局認定的稅額補稅。
若納稅人堅持不肯提出證明,又對國稅局認定的稅額有意見,也可與國稅局提出行政訴訟,但會計師透露,通常與國稅局打的官司勝訴機率低,納稅人不但可能還是要繳國稅局要求的稅金,還得賠上打官司的相關費用及時間,曠日廢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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