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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慚愧!有些銀行好友幫忙推,可是迄今沒什麼動靜。

補充兩則新聞。金管會在推動OBU與OSU業務開放前與財政部的商議過程,以及財政部同意開放免稅的但書。

至於,為什麼金管會的新聞稿總是說,可以吸引香港、新加坡的資金回來,而不提大陸(台商最多的地方)。我想,除了兩地金融發展蓬勃外,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視同境內所得(應稅)不無關係。 若是金融業吸引境內資金成立OBU操作,將來若遭查稅,這可不能怪政府…

至於新聞中所說,成立OBU理財是否划算一事;可評估三點:商品種類多元與報酬、投資的資金是否已完稅、商品收益加計個人所得後的應稅金額。由此三點著手。

離境證券業務免稅 財部有但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聯合報系/udndata.com) 2012-11-13 07:40:32

金管會爭取開放證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OSU)享有免稅,財長張盛和提出3條件,他表示,證券業必須能夠拉進海外業務、避免原屬國內業務魚目混珠、及沒有稅收損失,財政部「樂觀其成」。

財政部擬准許證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時,可比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模式,享有免徵所得稅在內等稅捐優惠。張盛和說,他已與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多次交換意見,若經由金融監理機制可有效防止弊端,並可帶動市場與促進就業,財政部並不反對。

不過,立法委員曾巨威提醒財政部,證券商從事離境證券業務目前因為未開放,沒有稅收損失的問題,將來開放後,政府提供租稅減免,引進海外業務雖可增加稅收,但一旦監理出現漏洞,原屬國內證券業務移到離境證券去操作,隱藏性的稅收損失可能不小,財金部會必須注意。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OBU解放 吸金10兆回台

 

聯合報 - 2014年02月06日 10:05

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對外業務」大解放,市場喊出可吸收10兆資金回台。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昨天指出,台灣至少有10兆台幣或10兆的2倍資金,正流落在亞洲各地,金融業者都希望把這些資金「吸回來」。

金管會農曆年前宣布全面鬆綁OBU業務,目前OBU限境外人士及法人才能開戶,且全用「外幣」投資,即所謂的「外對外」金融業務;金管會新函令一出,金融業已開始熱身,包括瑞士銀行、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將在近期推出多項新金融商品,全力吸金。


OBU理財熱 掀紙上公司潮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陳怡慈/台北報導】2014.03.12 04:40 am

金管會大幅鬆綁國銀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投資理財商品與業務,吸引國人透過境外第三地設立紙上公司,在OBU投資理財,只要花費新台幣數萬元就可變身OBU法人戶。不過,銀行業者提醒,打算在海外進行投資理財的資產規模,沒有達到億元門檻,設立成本並不划算。

這股理財風潮,也對台灣OBU的財管客戶權益產生大變革。台新銀行昨(11)日表示,將創同業之先,把原本個人才享有的高檔健檢、信用卡年費減免等權益擴及公司戶,並加碼機場接送,料將掀起OBU財管新風潮。

台新銀行理財商品處副總經理陳麗姿表示,台灣許多中小企業,其實公司與個人不分,企業主多用公司名義從事理財。

因此原本只給OBU個人的權益,擴大加碼給企業戶,第2季也準備把香港分行的理財商品,全部在OBU平台上架。

熟悉大戶理財模式的金融圈高層指出,台灣已有可以一站式服務、從頭到尾辦到好的海外註冊代辦服務公司,對投資人來說,只要提供護照等基本證明文件,不必出國就可辦妥,投資人屆時即可以境外法人身分,與國銀OBU往來,跳脫本國自然人不能在OBU開戶的限制。

至於可註冊的國家,除一般國人常聽到的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之外,新加坡、香港也包括在內,還可以選擇現成的空殼公司名單,讓投資人直接收購,成本比新設便宜。

一家銀行理財主管表示,通常有需要的客戶,銀行會建議自找代辦公司。費用視不同註冊國規定,大約五、六百美元到一、兩千美元不等,每年維護公司戶有效的規費,要繳交給註冊國,代辦公司也可協助,大概一年可能100多美元。

投資人成立第三地紙上公司,成為公司負責人,公司的資產要放在何地,註冊國都不會管。

至於資產規模,就必須要看公司的財報,只要登載在財報資產項下的,銀行會看資產總額,達到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就屬專業投資人,投資理財商品的範圍較廣。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4/03/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OBU/大戶過水投資 金管會盯上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4.03.12 04:39 am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大鬆綁,近來傳出有銀行慫恿境內客戶到境外設立紙上公司再到OBU開戶,投資在境內尚未開放的金融商品,引來金融同業抱怨,金管會將發函要求銀行及證券商落實KYC(認識客戶),以免衍生投資糾紛。

金管會最近接獲金融同業抱怨,在國內還不能開賣的RQFII基金,現在已經搶先在OBU開賣,國內投信業者的商機慢了一步不說,且依規定OBU只能賣給境外客戶,但卻聽說有銀行慫恿境內客戶繞道到境外設紙上公司,再以境外客戶身分到OBU開戶。

如此一來,連境內大戶客戶也都跑去投資,等到服貿協議通過,國內投信業者也可以在國內銷售RQFII基金的時候,生意早就被拉光了。

業者表示,金管會大幅開放OBU及剛上路的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業務,政策用意是希望將在香港、新加坡投資的境外資金,拉回台灣,而不是要鼓勵境內的客戶到國外去開戶變身境外投資者。

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會發函要求銀行及證券商銷售金融商品時,要注意落實KYC,以免衍生投資糾紛。

必要時,未來也會考慮列入金檢重點。

【2014/03/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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