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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台灣與馬來西亞(含納閩經濟特區)早在1996年即已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這麼多年來,也沒聽說設立納閩OBU會被查稅的。

 

我與大馬納閩島 簽MOU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3.09.11 03:56 am

協助國內銀行布局亞洲市場,金管會再跨出一步,昨(10)日宣布,與馬來西亞納閩島金融監理機關,簽訂瞭解備忘錄(MOU),有助我國與馬來西亞加強跨境監理合作。

備忘錄內容包括資訊分享與保密、實地檢查等,簽署後,雙方將可依據備忘錄內容加強金融監理合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我國已有兆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等兩家銀行,在馬來西亞納閩島設有分行。MOU簽署對加強我國與馬來西亞金融監理機關的跨境金融監理合作,具有正面積極的效果。

【2013/09/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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