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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查稅 在台加人剉咧等

〔本報駐加特派記者張伶銖/溫哥華報導〕2013.03.24

美國「肥咖」條款(FATCA,海外帳號納稅法案)於今年一月實施,加拿大也不遑多讓,祭出「阻止國際逃稅計畫」(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將以高達追回稅款十五%的獎金鼓勵舉報,這對幾萬名在台灣的加拿大移民影響甚大。

這項「阻止國際逃稅計畫」,是專門針對逃稅超過加幣十萬元的個案,政府將提撥稅金十五%作為舉報報酬,以加強追查海外瞞稅情況。不過,若曾因為逃稅被定罪的個人,政府不會接受他們的舉報,以免讓他們有機會對檢舉他們的人挾怨報復。

去年美國國稅局曾經支付前瑞士銀行(UBS)主管一筆上億美元獎金,獎勵他協助美國政府從瑞士銀行的美國人帳戶,追回高達五十億美元的稅金,加拿大提出的十五%獎金辦法,被認為是師法美國。為了海外查稅的需要,加拿大並將追蹤加幣一萬元以上的跨國電匯紀錄,並計畫從二○一五年開始實施。

美國的「肥咖條款」要求美國居民必須申報在海外超過五萬美元以上的金融資產,而加拿大更早實施「海外資產申報法」,要求居民必須申報在海外超過加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並須提供資產所在的國家、資金存放銀行的名稱等,以便加強掌握移民在海外的資產情況,如果資產產生收入例如房租,即需要課稅。

雖然目前台灣和加拿大還未簽署稅務協議,不過,光是要求銀行送出超過加幣一萬元的匯款部分,已足以讓人在台灣,固定對加拿大家人匯錢的「太空人」心驚膽跳。

香港目前有三十萬名持有加拿大護照的香港人回流居住,如果這些人在回流前未辦妥加拿大「非稅務居民」的身分,他們在香港的收入必須依法繳稅,如果加拿大加強查稅,在香港居住的加拿大居民,也恐怕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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