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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先釐清!開曼將針對外籍人士課徵所得稅;並非對成立在開曼的

  公司課稅;

2.一般為了財務金融需求,才會在開曼群島註冊公司。所以相對的,

  開曼較需要金融、法律及稅務的專業人士支援;

3.來看看台灣針對外籍人士課徵的所得稅:同一課稅年度內,在華居

  留合計超過90天未滿183天者,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

  繳義務人就源扣繳。薪資按給付額扣繳18%。

 

 

 

避稅天堂成幻影…開曼群島要徵所得稅

【經濟日報╱編譯余曉惠/美聯社喬治城六日電】 2012.08.07 03:38 am

 

開曼群島將實施史無前例的所得稅,雖然一切還有變數,但該島最知名—也可說是最惡名昭彰的「避稅天堂」封號,恐怕已經受到打擊。

 

開曼群島總理布西(McKeeva Bush)7月25日宣布將對被外派來的外籍員工課徵10%所得稅,以充實國庫。布西不願稱之為稅,而稱它是「社區改善費用」,適用於年收入超過3.6萬美元的外派外籍員工(約5,875人),9月1日起生效。

 

布西日前表示願意重新考慮外籍員工的「社區改善費用」,但即使這項措施胎死腹中,社會已經浮現對立。反對者主張,課稅將衝擊到該島賴以維生的金融服務和觀光業。

 

官方數據顯示,去年3月底止在開曼群島註冊的企業一共9萬1,712家。截至6月底止,共有235家銀行(包括全球前50大銀行)、758家保險公司領有執照。

 

【2012/08/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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