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到兩件事;「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修正案,及「臺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
1. 「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修正案,法條如附檔。全體國銀自動生效。
2. 「臺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已經開放並接受銀行申請,目前僅兆豐銀獲准。
依照新法,DBU、OBU、台灣地區的銀行在第三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均可對陸企(未經投審會核准赴大陸投資者)辦理授信。
申請人民幣業務的名單中,沒有外資銀行(花旗、匯豐、渣打…)民營銀行中沒有上海商銀、富邦、萬泰、台中銀等,蠻訝異的?!我猜應該有些原因。
OBU非人民幣放款陸企 倒數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2011.09.08 02:37 am
金管會昨(7)日公告「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修正案,下周一起,OBU與海外分行可對陸企從事「非人民幣」授信;至於人民幣授信仍須向金管會申請,目前僅兆豐銀獲准。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金管會已收到行政院核可公文,按行政程序法,下周一起OBU與海外分行可對大陸台商、大陸企業與大陸地區自然人辦理「人民幣以外」的授信業務。
桂先農說,人民幣以外的業務,下周一起全體國銀自動生效,但涉及人民幣的業務,國銀仍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銀行人士表示,目前OBU及海外分行授信以美元業務最熱門。
據悉,目前共有15家銀行向金管會送件,爭取承辦OBU與海外分行的人民幣業務;送件機構包括八大行庫與中信、台新、新光、玉山、永豐、台工銀等。
其中,兆豐銀行已獲得核准,其餘14家目前在央行審查階段,何時生效看央行速度。
據悉,財金單位已有共識,將分批公布,不會一次14家通通到位。
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放寬許多限制,包括取消銀行登陸母行、海外子行只能「2擇1」方式限制,以及取消分行、子行及參股登陸形式只能「3擇2」限制等。
【2011/09/08 經濟日報】http://udn.com/
兩岸金融許可管理辦法修正條文核定本
兩岸金融許可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兩岸金融許可管理辦法修正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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