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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以下新聞再次提醒;

 1.透過地下匯兌移轉資金,不是長遠之計,這只能應急,不能當作常態;實務上,出問題的很少是客戶(正當生意),往往是地下匯兌的人頭,操作了不法款項,被連帶追查到台商。

 2.再者,國稅局真的是〝愛心查稅〞,報載這些人都招認了是在大陸做生意的資金,這樣還不追查大陸地區投資收益?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再往前追溯3~5年。赴大陸投資,未經投審會申報核准,還可以再罰。

 3.現金提領後再存入,就沒有資金流程?這個說法的前提,是前手願意背罪/背稅(承認這些資金是自己的所得)。

 4.據報載所述,原來地下匯兌只有蠅頭小利…

 

  

地下匯兌 73台商誤成詐欺共犯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市報導】 2011.07.13 02:37 pm

 

部分台商為求地下匯兌方便,成為詐騙集團洗錢人頭帳戶。新竹市警方昨天破獲兩岸詐騙、地下匯兌集團,發現集團詐騙包括民代等上百人,成員把協助台商地下匯兌時取得的帳戶,拿去當詐騙贓款洗錢帳戶,七十三名台商意外成為詐騙集團共犯,帳戶裡近六千萬現金被凍結。

 

「真的很衰,這樣會有前科嗎?」「我作生意的資金全部在裡面,這樣怎麼生活?」台商們以嫌疑人身分,陸續被警方傳喚到案,大家都愁眉苦臉,表示不知道自己的戶頭被當作詐騙集團洗錢用,當初只是求方便,透過地下匯兌換錢,沒想到惹禍上身。

 

新竹市兩名民意代表日前分別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採用「裝熟」、「猜猜我是誰」方式,讓民代誤認是記者來電,再以他人在外縣市,急需用錢為由,請民代分別匯款五萬元、廿萬元詐騙得逞。民代事後與記者聯絡才知受騙而報警。

 

科技隊會同刑事局偵一隊,經過近兩個月追查,發現整起詐騙案背後,竟是分工細密的兩岸地下匯兌、詐騙洗錢集團,背後操控者是人在大陸、綽號「大頭仔」的男子,台灣區總部設在宜蘭,由呂旺根(五十九歲)、呂鄭素霞(五十八歲)夫婦負責洗錢及與車手連絡。

 

警方昨天逮捕呂等十五人到案,先依詐欺和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法辦,仍將繼續追查幕後藏鏡人,七十三名台商則先後通知到案。

 

市刑大大隊長邱紹洲表示,詐騙集團在大陸打電話向台灣民眾詐騙,民眾受騙匯款到人頭帳戶後,由車手謝耀德(廿七歲)、黃毅承(廿歲)等人提領出來,再將錢存入呂旺根夫婦帳戶。

 

「大陸區」總部的地下匯兌同夥,如接到台商要匯款回台,同夥收了台商人民幣,再通知呂旺根夫婦將等值的台幣匯入台商在台親友帳戶,因金額最多廿萬元,且呂與台商親友在台帳戶都是乾淨帳戶,才不致引起檢警、金融單位懷疑,達到洗錢目的。

 

至於台商是否可從地下匯兌中獲利?警方表示,目前人民幣和新台幣在大陸仍不可直接互換,台商須先將人民幣換美金,再換回台幣,每換一次就要扣手續費,台商為求方便,才會直接透過地下匯兌,讓台灣親友可直接在台領新台幣,匯兌金額從五萬元到廿萬元不等,都是小額匯兌,中間只有些微差價,不可能賺大錢。

 

【2011/07/13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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