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提供三則相關;
- 上海增值稅「擴圍」。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就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需觀察是否包含咨詢服務或勞務服務),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實施細則尚未出台。新修正的增值稅抵退將會包含在我們的服務項目中。
- 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 大陸將推動一波稅賦改革。大陸現行稅法存在有重複課稅的問題、也欠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稽徵(延伸出個人稅賦較低的問題;導致富者愈富),這些都是推動結構性稅改的因素,不過,我不認為大陸會以十年為目標來推動。
增值稅的擴圍與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的調高,都會讓企業開立增值稅票的資格(一般納稅人資格)愈來愈重要。
國務院:明年上海試點增值稅改革
2011-10-26 22:25:00 來源: 中國新聞網(北京)
核心提示: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財政部專家劉尚希稱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可以解決重複徵稅的問題,降低稅負。
中新社北京10月26日電 繼中國總理溫家寶表示對宏觀經濟政策“適時適度”“預調微調”之後,26日中國宣佈對自己的“大稅種”——增值稅制度進行改革試點。
當天,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在經濟發達的上海,中國將先在該市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範圍進行試點。同時,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
作出上述決定的前一天,溫家寶在天津主持召開天津、內蒙古、江蘇、山東四省(區、市)經濟形勢座談會時表示,要把握好宏觀經濟政策的力度、節奏和重點,適時適度進行預調微調。對於財稅政策,溫家寶稱,“要完善財稅政策,大力推進結構性減稅。”
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26日接受採訪時表示,明年推行增值稅改革試點,可以理解為對溫家寶在天津表態的“呼應”。它也是中國完善稅收制度的重要一步。新增兩檔增值稅低稅率,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可以解決重複徵稅的問題,降低稅負。
劉尚希解釋說,營業稅容易面臨重複徵稅的問題,但增值稅不會。比如在物流行業,如果運輸和倉儲業務分開,分屬不同的法人,運輸和倉儲環節就都要徵收營業稅。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既可以避免重複徵稅,又有利於產業分工更加細化,推動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目前,中國的營業稅稅率從3%到20%不等,其中交通運輸業的營業稅率為3%,而改革後的增值稅稅率最低為6%。對此,劉尚希解釋說,雖然營業稅的稅率低、增值稅的稅率高,但兩者的應徵稅額不同。營業稅對全部價款的全額徵收稅金,增值稅只對增值部分徵收稅金。最終算下來,營業稅的稅負不一定低。
對於此次稅改產生的減稅效應,劉尚希表示,因為需要大量的基礎資料,尚難提供具體的測算值。
增值稅是中國的大稅種,占全部稅收的比重遠遠超過營業稅。中國財政部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到9月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1292.18億元人民幣。其中,國內增值稅完成18198.68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25.5%。同期,營業稅完成10365.63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14.5%。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 趙建華 ) 責任編輯:NN015
結構性減稅啟動 稅制改革整體推進
2011年11月01日 01:40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導
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修訂後的細則從11月1日起施行。分析人士表示,此舉旨在貫徹國務院關於支援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減輕小微企業稅負。
上調幅度明顯
財政部公告稱,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在此次修改前,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是: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財政部公告稱,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在此次修改前,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是: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結構性減稅頻出爐
今年以來,在國內外複雜的經濟形勢下,眾多小微企業面臨生存考驗,融資難和稅費負擔偏重等問題突出。國務院常務會議10月作出決定,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從歷史經驗看,對企業最有效的減負方式就是直接降低稅負標準。”有券商人士表示,“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對小微企業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將直接緩解這類企業生存難的狀況,相信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除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外,財政部上周公佈,自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近期財政政策頻頻發力。“從資源稅改革到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一系列舉措反映出宏觀政策正在發生改變,這對資本市場構成利好。”有保險機構人士表示,財政政策表現積極,著眼於宏觀經濟發展的結構性、中長期問題,有助於緩解我國經濟增速下行的局面並推動經濟結構轉型。
繼增值稅“擴圍”試點上海先行後,財政部又出臺了針對中小企業的減稅措施。
10月31日,財政部公佈增值稅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修改決定(下稱《決定》),提高增值稅、營業稅的起征點。
《決定》稱,財政部、國稅總局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部分條款,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援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
根據《決定》,三類增值稅的起征點都提高了。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征點原先為2000-5000元/月,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原先為1500-3000元/月,現均提高至5000-20000元/月;按次銷售的,原先為150-200元/次(日),現提高至300-500元/次(日)。在營業稅方面,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從月營業額1000-5000元提高至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從營業額100元/次(日)提高至300-500元/次(日)。
當天,財政部還公佈了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上述三項細則均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
啟動結構性減稅
上海市成為增值稅“擴圍”試點的消息公佈後,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就表示,“這是中央推進結構性減稅的一個信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亦先後於10月25日和10月29日兩度表示,要大力推進結構性減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分析稱,目前稅收占GDP的18%,而且有進一步提高的趨勢,這是值得重視的。雖然就我國稅負是否過重,目前各方意見分歧很大,但如果就整個財政收入來看,包括非稅收入、各種基金以及強制性儲蓄譬如養老金和公積金,占GDP的33%至36%,這一占比偏大。
上述專家表示,結合人民幣升值壓力,國內貨幣緊縮以及通貨膨脹等內外因素,在目前環境下,稅收如果還按0.5%的速度增長,企業將難以承受。在這一背景之下,決策層提出要推進結構性減稅,但相關舉措要真正實現不容易。
作為直接稅改革的一項內容,增值稅改革的推進已經持續多年。據施正文透露,上海試點的增值稅“擴圍”改革有望在兩個五年計劃內在全國推開,全面取代營業稅,但就部分行業來說,譬如在交通運輸等服務行業內向全國的推開要用的時間會短很多。
施正文還透露,《關於在上海部分服務業試點徵收增值稅的辦法》目前已經由財政部完成草案,正在向各個部門、地方政府與專家徵求修改意見的階段,之後會由國務院批准再下發上海市政府。這一辦法有望在年底前出臺。
“我國正面臨稅制體系的選擇問題,現在的趨勢是直接稅的比重在下降,間接稅的比重在上升。”上述國研中心專家表示。
施正文解釋稱,“中國現行稅法存在結構性缺陷,以間接稅即所謂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為主體,大約占了我國稅收收入的70%。即使作為直接稅的主體,我們的所得稅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所得稅,所得稅中企業所得稅占了大部分,真正意義上的個人所得稅,只占到6%。因為間接稅的增收具有累退性,會對再分配起到逆向調節的作用,納稅人的稅負隨著收入的增加負擔變小,最後大部分的稅收都會由中低收入者承擔,這就加深了稅法不公的結構性缺陷。”
針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分歧問題,施正文表示,在通過推進直接稅改革,加大直接稅在稅收中的比重問題,發揮稅收對再分配的正向調控功能上,決策層已經達成了共識,而分歧主要集中在如何改、改到什麼程度、改後直接稅的比重應該占多少等問題上。
稅制改革整體推進
除了調整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重,施正文表示,“現在中央拿得太多,地方拿得較少,這種財稅關係也要理順。”
此前,賈康曾撰文指出,地方主體稅種由營業稅變為增值稅後,地方稅種將陷入群龍無主的處境,為此需要重構地方稅體系。他認為,根據國際經驗,可擔此重任的當數在不動產保有環節徵收的房地產稅,也包括我國西部欠發達而資源富集地區的資源稅。從改革的可行性上來說,這一改革順序的合理把握和方案的周密設計、漸進推行,至關重要。
賈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也指出,“財稅改革一步步往前推,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經濟關係,需要有一個必要的銜接和協調,有關部門會有一個全盤的考慮。”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出臺,根據細則,原油、天然氣的稅率均為銷售額的5%,焦煤的稅率為8元/噸。此外,房產稅改革近日也再度提上日程。
據報導,10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時,財政部部長助理王保安表示,將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
王保安稱,下一階段,有關部門將針對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完善稅制,加快稅收政策的制定,抓緊總結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經驗,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
前述國研中心專家表示,房地產模擬評稅技術已經用於二手房交易徵收契稅,在全國的推廣將于明年7月全部完成,這為房地產稅制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征管基礎。
賈康表示,“財稅關係到很多方面經濟關係,既是要涉及到政府和企業,又是涉及政府和居民,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經濟關係的調整。每一個措施涉及到地方關係的調整都會有所交待,比如上海增值稅試點中涉及到地方稅變成中央稅後,要回給地方等等。財稅改革會是一個動態優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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